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何选址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
—1—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2006年9月29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22年11月26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了保持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平衡,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是指除怀疑胎儿可能有伴性遗传病—2—外,所进行的胎儿性别...
202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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