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
1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2022年12月1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为了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扎实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保障天津高质量发展,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作出如下决定:一、检察机关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依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实现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
2025-06-16
38.5KB 8 页 1
0
10玖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