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30⽇第九届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12⽉27⽇第⼗⼆届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决定》修正)1第⼀章总则第⼀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的合法权益,提⾼经济效益,保证项⽬质量,制定本法。第⼆条在中华⼈民共和国境内进⾏招标投标活动,适⽤本法。第三条在中华⼈民共和国境内进⾏下列⼯程建设项⽬包括项⽬的勘察、设计、施⼯、监理以及与⼯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招标:(⼀)⼤型基础设施、公⽤事业...
2025-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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