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中华⼈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1997年2⽉23⽇第⼋届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6年8⽉27⽇第⼗届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订)1第⼀章总则第⼀条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债权⼈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第⼆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然⼈、法⼈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组成,合伙⼈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组成,普通合伙⼈对合伙企业债务承...
2025-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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