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案
2025-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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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案
第一部分:危化品安全生产相关
的法律法规
一、《安全生产法》
1. 《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的基础法律,它的目的是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
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2.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 生产经营单位 的 从业人员 所
享受的权力和应尽的义务。
a. 知情权和建议权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
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
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
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
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工作提出建议。
b. 批评、检举 和 控告 的权力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
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
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
福利等 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c. 紧急避险权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
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
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
劳动合同。
d. 赔偿权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
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
出赔偿要求
f. 遵章守纪,服从管理的权力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g. 接受教育的权力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
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
力。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
时予以处理 。
h. 报告的权力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
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
及时予以处理。
3.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
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人
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人民法院依法
采取执行措施后,仍不能对受害人给予足额赔偿的,应当继续履行
赔偿义务;受害人发现责任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
院执行。
二、《危化品安全管理条例》
1. 《危化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的目的是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
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 。
2.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a. 爆炸品
b.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c. 易燃液体
d. 易燃固体
e. 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f.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g. 有毒品和腐蚀品
3. 重大危险源的定义: 指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危险化学
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
界量的单 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我公司的甲醇罐区、液氨罐
区就属于重大危险源)
4. 《危化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
a. 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
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必须保
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b. 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
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
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c.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危
险化学品。
禁止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
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 。
d.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其生产条件必须符合国
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
应的许可,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e. 生产 、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
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
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
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
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
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
f. 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
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生产、储存、使用其他危险
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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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案第一部分:危化品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一、《安全生产法》1.《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的基础法律,它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2.《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所享受的权力和应尽的义务。a.知情权和建议权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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