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25-05-14 1 0 940.33KB 52 页 10玖币
侵权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4年8
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的
决定》第二次修正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
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修改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
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
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
供查询服务。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
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
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
者股份公司字样。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
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
经过批准。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
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
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
数通过。
公司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
工素质。
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
行民主管理。
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
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
的意见和建议。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
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
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
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
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
销变更登记。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

展开>> 收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pdf

共52页,预览5页

还剩页未读, 继续阅读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玖贝云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玖贝云文库,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分类:法律/法规/法学 价格:10玖币 属性:52 页 大小:940.33KB 格式:PDF 时间:2025-05-14

开通VIP享超值会员特权

  • 多端同步记录
  • 高速下载文档
  • 免费文档工具
  • 分享文档赚钱
  • 每日登录抽奖
  • 优质衍生服务
/ 52
客服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