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合同
股权质押合同出质人(以下称甲方):质权人(以下称乙方):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年字第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2)质押股权金额为元整。(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
202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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