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修订

2025-06-06 0 0 144.7KB 15 页 10玖币
侵权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998 4 29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
2008 10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第一次修订,2008 10 28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公布,
2009 5 1 日起施行;依据 2019 4 23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
2021
4 29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
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
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
第二章 火灾预防
第三章 消防组织
第四章 灭火救援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
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
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
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三条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
防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
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四条 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
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
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消
救援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
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
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对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
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
全意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
育。应急管理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
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
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新闻、广播、
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工会、共产主
团、妇女合会等团体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宣传
民委员会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机关、应急管理等部门
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第七条 鼓励消防研究技术创广使用先进的消防和应
救援技术、设鼓励支持会力展消防公益活动对在消防工作中有
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章 火灾预
第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包括防安全布、消防、消防供水、消
消防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城乡消防安全局不符合消防安要求,应当完善;公共消防设施、
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
第九条 防设计、必须消防标准。建
设计、施工、工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
第十条 对按照国建设消技术标准需要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实
建设工消防设计验收
第十一条 国务院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建设单位应当
将消防设送住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法对查的结负责。
前款规定的其他建设工建设单位申请施工许可证或者申请批准
报告应当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技术
第十二条 特殊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者审的,建设单位、施工
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建设单位供满施工的消防设计图纸
技术的,有关部门不得施工许可证或者批准开工报告。
第十三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
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
前款规定的其他建设工建设单位验收后应当报城乡建设主管
备案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的,
使用;其他建设工经依法的,应当停止使用
第十四条 建设工消防设查、消防验收备案查的法,由国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五条 众聚集场所投使用防安全检查实行告承诺理。公
众聚集场使用,建设单或者使单位应当向场所在地的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08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依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

展开>> 收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修订.docx

共15页,预览3页

还剩页未读, 继续阅读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玖贝云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玖贝云文库,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相关推荐

分类:人力资源/企业管理 价格:10玖币 属性:15 页 大小:144.7KB 格式:DOCX 时间:2025-06-06

开通VIP享超值会员特权

  • 多端同步记录
  • 高速下载文档
  • 免费文档工具
  • 分享文档赚钱
  • 每日登录抽奖
  • 优质衍生服务
/ 15
客服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