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锅炉能效测试申请实施管理制度
1.4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实施管理制度1、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向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申报办理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手续。2、使用登记包括新增设备注册登记、设备档案信息变更登记、设备移装登记、设备停用登记和设备报废注销。3、新增特种设备,应在投用前或投用后30天内到负责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申报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手续。4、在设备档案信息变更、设备停用前向负责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5、设备移装、报废前应向负责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办理申报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移装、报废。6、在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应如实向负责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
2025-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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