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登记、定期检验、锅炉能效测试申请实施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登记、定期检验、锅炉能效测试申请实施管理制度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申报管理制度1、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工作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竣工后,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三十日内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3、公司新安装的特种设备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4、每年年初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会同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制定年度检验计划并报特种设备监察部门和有资质的检验单位...
2025-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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