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书(准许或不予准许原告或者第三人在第二审程序中提供证据用)
通知书(准许/不予准许原告或者第三人在第二审程序中提供证据用)××××人民法院 通知书(准许/不予准许原告或者第三人在第二审程序中提供证据用)(××××)×行×字第××号×××:你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案由)一案,因……事由,你提出向本院提供在第一审程序中未向法院提供的有关证据申请。经审查,申请中的事由属于(或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正当理由,本院予以准许(或不予准许)。××××年××月××日(院印)【说明】一、本通知书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二、准许的通知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
202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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