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建设工程项目合作框架协议项目合作人:合作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协议如下:第一条 合作方自愿合作所接建筑工程项目,根据项目大小,合作方进行垫资,资金占用费为1分利息,出资人占有40%股份,其他合作方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进行分配。第二条 合作方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第三条 合作方共同经营,工程项目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有,结算后按比例进行分配,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按比例承担。第四条合作方负有工程项目管理的义务及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查账的权利,参与管理的合作方按市场行情进行工资发放。前期承接项目及工程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均纳入费...
202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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