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实务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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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实务 E
知识点 7: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3.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
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
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 12
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
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
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 180 天的当天。
4.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知识点 8:进项税额的抵扣
(二)进项税额的抵扣
进项税额是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它与销售方收
取的销项税额相对应,在一项销售业务中,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就是购买方支付的
进项税额。
1.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一类是以票抵扣,即取得法定扣税凭证,并符合税法抵扣规定的进项税额;另一类是
计算抵扣,即没有取得法定扣税凭证,但符合税法抵扣政策,准予计算抵扣的进项税
额。
(1)以票抵税
① 外购货物增值税进项的处理
例: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 年 2 月购入货物 32000 元,进项税额 5440 元。收到销
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了货款,商品已验收入库。
借:库存商品 32000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440
  贷:银行存款 37440
② 企业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进项税的处理
例:甲企业收到乙企业的原材料投资,该批材料成本为 100000 元,增值税 17000 元,
甲收到了乙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甲的处理为:
借:原材料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
  贷:实收资本 117000
③ 企业接受捐赠货物进项税的处理
例:2009 年 5 月,甲企业接受乙企业捐赠的一台设备,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
设备价款 100000 元,增值税 17000 元,则甲的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
  贷:营业外收入 117000
④ 企业接受应税劳务进项税的处理
例:某企业发出一批材料 A 委托外单位加工成量具,发出材料成本 4000 元,加工完工
后支付加工费 2000 元,运费 200 元(假设运费不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加工费专用
发票上注明增值税 340 元,加工完的量具已入库。则企业的处理为:
借:委托加工物资 4000
  贷:原材料 4000
借:委托加工物资 2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
  贷:银行存款 2540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量具 62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6200
⑤ 进口货物进项税的处理
例:某进出口公司 2009 年 4 月进口办公设备 500 台,每台进口完税价格 1 万元,委托
运输公司将进口办公用品从海关运回本单位,支付运费 9 万元,取得了运输公司开具
的货运发票(假设进口关税税率为 15%。)
解:
进口货物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1×500×(1+15%)×17%=97.75(万元)
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97.75+ 9×7%=98.38(万元)
借:固定资产 58337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83800
  贷:银行存款 6817500
(2)计算抵税
① 一般纳税人外购免税农产品
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 13%的扣除率计
算的进项税。
进项税额=买价×13%
对于烟叶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准予并入烟叶产品的买价计算增值税的进项税
额,并在计算增值税时予以抵扣。
应纳烟叶税税额=收购金额×税率(20%)
烟叶进项税额=(收购金额+烟叶税)×扣除率(13%)
例:某卷烟2006 年 6 月收购烟叶生产卷烟,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 50 万元,并烟叶
生产者支付了价外补贴。该卷烟6 月收购烟叶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烟叶进项税额=(收购金额+烟叶税)×13%=50×(1+10%)×(1+20%)×13%=
8.58(万元)
② 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货物支付运费的,按运输费用算单上注明运费金额和 7%扣
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
这里的运输费用金额是运输费用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和金,不包括装
费、保险费等其他费用。
进项税额=运费金额(即运输费用+金)×7%
按照税法规定应当缴纳增值税的合销售行为所及的增值税应税劳务所用购进货
物的进项税额,符合规定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例:一般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是 50000 元,支
付运费,取得了货运发票,注明是运费 2000 元,装卸费及保险费 1000 元。
解:
进项税=50000×13%+2000×7%=6640(元)
采购成本=50000×87%+2000×93%+1000=46360(元)
借:库存商品              4636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640
  贷:银行存款              53000
① 购买或销售免税货物(购进免税农产品除外)所发生的运费,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
额。
一般纳税人外购固定资产支付的运费,伴随着消费型增值税的实,按 7%计算抵扣进
项税额。
② 一般纳税人在生产营过中所支付的运费,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③ 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
项税额。
对运费计税的总结
① 支付运费:购货或销货时支付运输企业的运费和金,按 7%抵扣进项税。
进项税=(运费+金)×7%
② 收取运费:价外收入,算成不税价,计算销项税。
销项税=收取的运费/(1+17%)×17%
2.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用于增值税应税项增值税项集体福利或者个人费的购进货物或者
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损失
非正常损失货物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在增值税中不得扣除(需做进项税额转出处
理)。
(4)院财政、税务主管规定的纳税人费品。
即:纳税人的应征消费税的游艇汽车等。
(5)上述第 1 项至第 4 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费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费。
一般纳税人营免税项或者增值税应税劳务无法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
下列公式计算: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销售额、增值税
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3.进项税额转出的具处理方法
如果购进货物改变生产营用,在购进时已抵扣了进项税额的,需要改变
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进项税额转出的方法有三种
方法一:原抵扣进项税额转出
例:某商业企业月购进一批料,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 80000 元,税金 13600
元,货款已支付,另支付运输企业运输费 1000 元(有货票)。月将其中的 5%
放给职工。
解: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13600+1000×7%)×95%=12986.5(元)
例:某生产企业 8 月末盘点时,发现由理不库存的外购材料 15 万元(运费
0.93 万元)霉烂变质
解:损失材料应转出的进项税额=(150.93)×17%+0.93÷(17%)×7%=2.46
(万元)
借:处理损溢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17.46
  贷:原材料 1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46
借:营业外支出 17.46
  贷:处理损溢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17.46
对进项税额转出方法的总结
以票扣税
进项税转出=价款×17%
计算扣税
进项税转出=成本中的运费÷ 93%×7%
进项税转出=成本中的免税农产品÷87%×13%
方法二:无法准确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成本(即买价+运费+保险费+其他
有关费用)计算应扣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额=当期实成本×税率
方法用公式计算
例: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7 月销售应税货物 A 取得税收入 117 万元,销售免
税货物 B取得收入 50 万元,A 和 B 耗用同一原材料 C当月购入生产用原材料 C一批,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 6.8 万元,应税货物与免税货物无法分耗料情况
则当月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为:6.8×50 /(100+50)=2.27(万元)。
4.计算应纳税额时进项税额不抵扣的处理
于增值税实行购进扣税法,有时企业当期购进的货物很多,在计算应纳税额时
当期销项税额于当期进项税额不抵扣的情况据税法规定,当期进项税额不
抵扣的部分可以续抵扣。
5.向供货方取得返还收入的税务处理
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
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用增值税税率)×所购
货物用增值税税率
例:假定某商业企业从厂家购买电器每台 2000 元,该商业企业以同价格 2000
/台的价格卖给消费者;厂家给商业企业返利 200 元。
解:商业企业应冲减的进项税额=200÷(1+17%)×17%=29.06(元)
商业企业应纳增值税=2000×17%(2000×17%29.06)=29.06(元)
摘要: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实务E知识点7:纳税义务发生时间3.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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