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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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建设工程合同制度
  【合同的订立】
  1.要约
项目 内容
合同成立的条件 ·存在两方以上的订约当事人
·订约当事人对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成立的阶段 要约+承诺
  
  2.要约和要约邀请
  项目 内容
要约
内涵 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条件 ·内容具体确定-应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效力
·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约束(不能逗你玩)
生效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收到生效,非发出生效)
要约邀请
内涵 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不是订立合同的必经阶段
目的 在于诱使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对双方无约束力
种类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特殊情况下属于要约)
  3.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要约的撤回 邀约的撤销
■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要约还没有到 ■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要约已到达受要
      1
达受要约人时
■撤回通知应先于或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约人
■撤销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
到达受要约人
  
  4.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况
  ■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它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如请按要求在 3 天内将水泥送至工
地、请在 15 日内答复、3 个月内款到即发货等)
  ■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
  5.承诺
项目 内容
内涵
■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内容一致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
内容作出修改的
实质性变更
■视为受要约人向原要约人发新要约
■实质性变更:合同标的、质量、数量、价款或酬金、履行
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办法等
非实质性变更 视为原要约的承诺
  6.建设工程领域重要文件的本质
项目 内容
招标公告 要约邀请
招标文件 要约邀请
招标文件中缺最重要的条款-价格
投标文件 要约(投标截止时生效)
中标通知书 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
  【建设工程工期】
  1.当事人对开工日期有争议的处理(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情况 开工日期的确定
正常情况 发包人或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
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 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
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日期推迟的 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
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已实际进场施工的 实际进场施工日期
发包人和监理人未发出开工通知,亦无相
关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
应综合考虑开工报告、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或者
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载明的时间,并结合是具备开工条件的
事实认定开工日期
  2.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处理(最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项目 竣工日期
正常情况 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
      2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 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自使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
  【工程价款】
  
  1.欠付工程款的利息支付(2021 修改)
  ■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迟延支付小企业款项的,应当支付逾利息。
  ■关、事业单位从小企采购的,应当自货工程、服务交付之日30
支付款项,
约定的最超过 60
  ■双方对利息利率有约定的,约定利率不得于合同订立时 1
场报价利率。
  ■对利息未作约定的,按照每利率万分支付逾利息。
  ■利息从工程价款之日计付
  2.应工程款之日
项目 内容
有约定的 其约定
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
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交付之日
建设工程没有交付提交竣工结文件之日
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未结的 当事人起诉之日
  【对比辨析】实际竣工日期与应工程款之日确定的区别
实际竣工日期的确定(竣工验收) 工程款之日的确定(实际
和结
■竣工验收合格的,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承包人已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为
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
■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自使,为转移占有日
■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
■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
文件之日
■未交付工程价款未结的,为
当事人起诉之日
  3.建设工程垫资带资承包)问题(2021 修改)
  ■政府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当事人对垫资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约定垫资及利息的,予支持
  ■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工程处理
  4.建设工程价款先受偿权
  ■先受范围依照规定的建设工程价款范围
  ■不属于先受偿范围的:支付工程价款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
      3
摘要:

    第一节 建设工程合同制度  【合同的订立】  1.要约项目内容合同成立的条件·存在两方以上的订约当事人·订约当事人对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成立的阶段要约+承诺    2.要约和要约邀请 项目内容要约内涵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条件·内容具体确定-应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效力·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约束(不能逗你玩)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收到生效,非发出生效)要约邀请内涵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不是订立合同的必经阶段目的在于诱使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对双方无约束力种类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特殊情况下属于要约)  3.要约的撤回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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