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
202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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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赴台游旅行社和旅游者代
表签字盖章确认);
赴台游旅行社全称: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团队赴台旅游服务,指赴台游旅行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旅行社条例》《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旅
游者到台湾地区旅游,代办旅游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
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赴台游旅行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
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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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赴台游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台湾地区导游服务费;
(8)赴台游旅行社、台湾地区地接社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证件的费用和办理离团的费用;
(2)旅游者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用;
(3)合同未约定由赴台游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
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4)台湾地区小费;
(5)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
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伤病医
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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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
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
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
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不合理的低价,指赴台游旅行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
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
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赴台游旅行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
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
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
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
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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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
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游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
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
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台湾地区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
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台湾地区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
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赴台游旅行社将旅游者转至其他赴台游旅行社所组赴台旅游
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赴台旅游不得转团)。
1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
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
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3、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
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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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
放。
14、必要的费用,指赴台游旅行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
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
的费用(含预订金)、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
的人均车租等。
15、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
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赴台游旅行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
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
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
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 小时以一日计);
(2)台湾地区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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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处键入]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旅游者:等人(名单可附页,需赴台游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赴台游旅行社全称:;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第一章术语和定义第一条本合同术语和定义1、团队赴台旅游服务,指赴台游旅行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到台湾地区旅游,代办旅游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赴台游旅行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旅游费用包括:第1页(共7页)[在此处键入](1)签注费用(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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