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图书集成医部全录003(灵枢)

VIP免费
2024-12-26 0 0 1.06MB 226 页 5.9玖币
侵权投诉
古今圖書集成醫部全錄卷四十七
 黃帝靈樞經
【 馬蒔曰:靈樞者,《內經》篇名。蓋《內經》為總名,中有《素問》八十一篇,《靈樞》八十
一篇。《素問》曾經唐寶應年間啟元子王冰有註,其《靈樞》自古迄今,並無註釋,晉?皇甫士安
以《鍼經》名之。按本經首篇九鍼十二原中,有先立《鍼經》一語,又《素問》八正神明論,亦岐
伯云:法往古者,先知《鍼經》也。是《素問》之言,亦出自《靈樞》首篇耳。後世王冰釋《素
問》,以《靈樞》、《鍼經》雜名,宋?成無己釋《傷寒論》及各醫籍,凡引《靈樞》者,皆不曰
《靈樞》而曰《鍼經》,其端皆始於皇甫士安也。但鍼經二字,止見於本經首篇,其餘所論營衛輸
穴關格脈體經絡病証,三才萬象,靡不森具,雖每篇各病,必有其鍼,自後世易《靈樞》以《鍼
經》之名,遂使後之學者,視此書止為用鍼,棄而不習,以故醫無入門,術難精詣,無以療疾起危,
深可痛惜。豈知《素問》諸篇,隨問而答,頭緒頗多,大徑殊少。《靈樞》大體渾全,細目畢具,
猶儒書之有大學,三綱八目,總言互發,真醫家之指南,其功當先于《素問》也。今愚析為九卷者,
按班固《漢書》藝文志曰:《黃帝內經》十八卷,《素問》九卷,《靈樞》九卷,乃其數焉。又按
《素問》離合真邪論,黃帝曰:夫九鍼九篇,夫子乃因而九之,九九八十一篇,以起黃鐘數焉。大
都神聖經典,以九為數,而九九重之,各有八十一篇。王冰分《靈樞》為十二卷,宋?史崧分為二
十四卷者,皆非也。愚今分為九卷,一本之神聖遺意耳。後世《道德經》、《難經》俱八十一篇,
其義倣此。然謂之曰《靈樞》者,正以樞為門戶,闔闢所繫,而靈乃至神至元之稱,此書之功,何
以異是!且愚註釋此書,並以本經為照應,而《素問》有相同者,則援引之。至於後世醫籍有訛者,
則以經旨正之於分註之下。然後之學者,當明病在何經,用鍼合行補瀉,則引而伸之,用藥亦猶是
矣。切勿為用鍼之書,而與彼《素問》有所軒輊於其中也。
  九鍼十二原篇
【 馬蒔曰:內有九鍼之名、十二原穴,故名篇。自篇內鍼之以下,岐伯盡解三篇
內,故愚釋此篇,之義入之,不敢妄臆說也。然《素問》有鍼篇,亦此二篇同,
當合三篇而之,其義無餘矣。又本以一篇為法二篇為法,三篇法,四篇法
篇法篇法,七篇法,八篇法,九篇法,乃後人襲本經七十八篇用鍼之意而分註之,
殊不知乃論鍼而非論篇目也,為無,故愚之。
黃帝問於岐伯曰:子萬養百姓,而租稅余哀其不,而有疾病。余欲勿使被毒藥,
無用砭石其經脈,調血氣,營其逆順出入之於後世,必明為之法。令終
而不而不,易用難,為之經紀;異其表里,為其始。各有,先立《鍼
經》。願聞。岐伯答曰:臣請推之,有綱,始於一,于九焉。
【 馬蒔曰:此帝立《鍼經》,而伯遂之也。
曰:按帝經土設井,立步制畝,藝五穀,而租稅有疾病,則不能力田
矣。故帝立九鍼鍼之法,於後世,令終而不焉。藥,所以疾也,砭石,所以
邪也,二者皆瀉之法。鍼,能通調血氣者也。逆順出入者,皮膚經脈之血氣,有逆順之行,有
出入之。蓋人秉天地陰陽血氣天地之道,行無,少有留滯,則為疾病。故
帝以天地人之道而立九鍼,用九鍼之法,以順人陰陽血氣,而合於道焉。明其則易用,
則難。按篇名九鍼,而帝曰鍼,伯曰鍼,是九鍼之,又立鍼也。九鍼者,聖天地
之數,始於一而於九,九而九之,九九八十一,以起黃鐘之數。用九鍼而合鍼者,以
五位,而各有合,以應圖之數也。帝繼伏羲農氏兩儀四象奇偶
數,用法於鍼,所以修身治國平天下,蓋為本也。
言其道。鍼之,易而難入。粗守形上守神。神神,在門。未覩其疾,知其原?刺
,在速遲粗守關,上守機,不離其中之清靜。其不可,其往不
。知之道者,不可。不知道,之不發。知其往要與闇乎妙哉
工獨有之。往者為者為。明知逆順,正行無問。之,惡得虛?追之,惡得
實?迎之隨之,以意之,鍼道畢矣。 【 音烏,下同。上聲
【 馬蒔曰:此鍼之,而鍼道之所以畢也。小針者,即上節微鍼也。鍼之,雖曰易
人實難入。粗工者,下也。下工泥形迹徒守刺法,上工守人之神。凡血氣虛實,可
補可瀉,一以其神為,不但用此鍼法而也。所謂神者,之正也,神乎哉,此正不可不
也。邪之所,有時如客之往,名之曰在門者,邪于各經之門戶也。若未能
何經之疾,則知其病所在,自有所處哉?知病,可行法,但微妙,在於速遲
速遲者,用鍼有疾之意也。粗工徒守之關,而不知血氣正邪之往上工能守
知此之往也。然此,不離於骨空之中,骨空為各經之穴,其間虛實,而用鍼有疾
,故中之,至。鍼下既已得氣,當之勿也。如氣盛則不可補,故其
也。如氣虛則不可瀉,故其往不可也。知之道者,此一,猶不可以間之。
而勿也。不知之道者,雖之亦不發,以其不知虛實,不補瀉,則血氣已盡,而
故不下耳。之,必知其往逆順盛虛,然後要與乘氣有可彼粗工
冥冥,不知微密,其誠闇乎妙哉工獨有之,真上工盡知鍼意也。所謂往來逆順者,何哉?
往者,其氣虛小即,故之,以行補法,惡得實?來者,形氣將平即,故之,
以行瀉法,惡得虛?此所以明知逆順乃正行之道,而不必問於之隨之,而以
之,此鍼道之所以畢也。按《素問》至真大論,亦有明知逆順正行無問二語。但本,而此
論鍼法,同而義異也。
曰:易難入者,易言而難也。粗守形者,守皮肉筋骨上守神者,守血
虛實而行補瀉也。神神,甚贊神之。門者,正出入之門。在門者,邪出入
之所也。未覩其何經之疾,知其病之原言當先其邪之所在而之也。遲速,用鍼出入之疾
也。粗守關者,之關上守機者,而當弩機也。不離其者,
乘空而發也。夫邪正之,各有盛衰瀉,當靜守中之,不可毫髮
方來,乃邪,邪氣盛則正,不可氣來即迎而補之,當其邪來銳。其氣已往,
則邪氣已衰,而正氣將復,不可往,而瀉之,傷其正,在於方來方去,而發其
也。離合真邪論曰:邪不,大氣已過,瀉之則真氣脫則不,邪氣復至而病益蓄,故曰,
其往不可,此之謂也。是以其不可,其往不可靜守往之間而補瀉之,少差毫髮之間
矣。粗工不知道,之不發,補瀉失時,則血氣盡傷,而邪不下。知其往者,知邪正之
盛衰要與之可之也。粗工,而良工獨知之,是故之所以異也。若氣往則邪正之
氣虛小,而補瀉之為氣來形氣,而行補瀉為。是以明知順逆正行無間,知往
之也。之者,瀉也,故惡得虛?追之者,補也,故惡得實?迎之隨之,
以意之,鍼道畢矣。
凡用鍼者,之,滿之,宛陳之,邪之。《大》曰,而疾則,疾而
。言實與虛無。先,若存若亡。為若得若失虛實,九鍼最妙。補
瀉之,以鍼為之。瀉曰,必內之,而出之,排陽得鍼,邪氣得泄。按而引鍼,是謂內
得散出也。補曰,隨之隨之,意若妄之。按,如蚊虻止,如留去如弦絕
令左屬右,其故止。已閉,中,必無留血急取誅之。 【 內同
【 馬蒔曰:此承上文而言用鍼之,全憑虛實以為補瀉也。凡用鍼者,其氣口虛則當補之,故曰
之也。其氣口盛則當瀉之,故曰滿之也。氣口脈所,故此以知盛虛。《素問》
陰陽別論云:氣口,以決死生脈相,則當之,故曰宛陳之也。諸經邪,則當瀉
之,故曰邪之也。《大》有曰,凡補者,徐納其鍼而疾出之則為補,故曰而疾則也。
瀉者,疾其鍼而出之則為瀉,故曰疾而也。然言實與虛,真有而無者,蓋
止於有者止於無本無在有無之間耳。先,真若存若亡者,蓋者先
而後若亡而又若存也。者先而後若存而又若亡也。亦以虛實本於一存亡之間
耳。為,真若得若失者,蓋瀉之而有所,補之而有所,亦以
本於一得失之間耳。之,則虛實二字,為用鍼之,其九鍼之最妙!因
而補之以,因而瀉之以,不以鍼為之而。其瀉者,始必鍼以之,鍼以出之,
排陽氣鍼,則邪得泄矣。其補者按而引鍼以入之,是謂內,使得散出,此
則所以補之也。補之者,隨之也。隨之之意,若人之意,有所之,若人之出有所行,若人之指
有所按,如蚊虻止於其中,有所有所,及鍼將去時如弦疾者也。
右手出鍼而左手閉門,乃令左屬右之法,其正氣已止於其中,門戶已閉於其,中,必
留血留血,當急取之。但此補法,必無留血者也。按此篇,《素
問》鍼篇,所解與異。
曰:所謂之者,氣口虛而當補之也。滿之者,氣口盛而當瀉之也。宛陳
之者,脈中之蓄血也。邪之者,言諸經有者皆瀉其邪也。而疾則者,內而疾出也。
疾而者,疾內而出也。言實與虛若無者,者有氣虛者無也。若亡若存者,
虛實補瀉之先後也。之以下也。為實若得若失者,言補者也,
瀉則也。此以鍼之法,後此則論九鍼之法也。蓋首篇鍼及九鍼之道,是以
後論鍼,而釋於中,此論九鍼,故釋於九鍼論內,而中不也。虛實
九鍼最妙,為其各有所也。補瀉之,以鍼為之者,與氣闔相也。排陽得鍼者,鍼而得陽
也。其正則邪氣去矣。內者,鍼下也,謂邪氣去而正不出也。此論瀉邪而其正也。
隨之者,之也。之,往也。若妄之者,雖之而無有所往。按,如蚊虻如留
也。去如弦絕者,疾出其鍼也。令左手右手出鍼,其正止於內,而已閉,中
矣。此補正邪之法,故必無留血留血急取之,無後也。
鍼之道,者為寶。正指,無鍼左右。神在意病者,脈,之無方刺
,必在,及與兩衛。神,知病存亡脈者在腧橫居,視之,切之
【 馬蒔曰:此言鍼之道,在醫者之神,以視病者之脈也。鍼之道,於至,故
為寶。其鍼,乃正指而之,無左右,當自,不可眩惑,其在於
間而文言上守神者,病者之神,而此曰神在,神,乃醫之神也。所謂神在
者,何哉?意於病者,視其脈之虛實之,則無危矣。方刺,又在
陽氣者,精。而病之衛陽氣也,當此皆,使之神意於病者而勿
則病之存亡而知也。然脈何以在于各經穴而橫居其中者是也。視之,切之
此其為脈耳。然必先自其神,而後可以視病脈,其乃要乎?】
曰:者,手如握虎也。正指者,義無邪下,端以正也。神在視病者,
病,左右視也。也。神,方刺之於,則神於病者,而知病之
存亡矣。經云:取血取氣於衛。衛者也,故於衛間以取陰陽。衛行篇曰:
是故候氣之所在而之,是謂逢時。病在於三分而之,病在於三,必
分而之。,經也。刺節真邪篇曰:調者,謂之不病。一經上實而不者,此必
絡,於大經,之不,視而瀉之此所謂解結也。故有在於經者,當視之獨清
切之之也。
九鍼之名,各不同。一曰鍼,寸六二曰鍼,寸六三曰鍼,
鍼,寸六;五鍼,二分;六員利鍼,寸六七曰鍼,
八曰鍼,寸;九曰大鍼,鍼者,頭大陽氣鍼者,鍼
揩摩分間,不,以瀉分鍼者,黍粟按脈勿,以鍼者,
以發疾。鍼者,劍鋒,以員利鍼者,大,且,中身微大,以
鍼者,如蚊虻往,久留之而,以鍼者,鋒利,可以
。大鍼者,,其,以瀉關之也。九鍼畢矣。 【 鉏銜切。
切。呼對切。離。
【 馬蒔曰:此言九鍼之體而及其所以為用也。大義見於本經九鍼篇七十八論,故此不詳解
之。
曰:九鍼者,有九者之名,有九者之,各隨其所而用之,九鍼之論畢矣。
之在脈也,邪在中,清氣在下。故鍼脈則邪出,鍼中脈則出,鍼深則
反沉。故曰,皮肉筋脈,各有所。病各有所,各不同,各以其所,無
有餘,是謂病,病益甚取五脈者三脈者;奪陰奪陽。鍼畢矣。
【 馬蒔曰:此言三之當,而又以為也。邪之中,凡暑雨之邪,由風
門而入,故曰邪也。皆入于,其精,而寒,則
氣留獨腸胃而病,故曰在中也。地氣也,必從足始,故曰清氣在下也。
者必鍼於,以脈,則之邪可出。鍼其中脈,以經之合,穴,則中之
可出。然鍼之勿深。正以淺浮之病,不若刺之深,則邪反沉而病也。故
曰,皮肉筋脈經絡,各有所,九鍼各不同,各當其所,無其有餘,無
其不若實實虛虛,是謂甚人之病,益甚也。凡病在中,用鍼以大瀉其諸經之脈,
,故曰取五脈者各有三若盡瀉三,則病然而體難,故曰
三脈者。本經玉版篇云:五里,中道而止,至而往而氣盡。言五里手陽明大
經穴,乃者也。五里以瀉之,中道以出鍼,又復刺之者,則五次瀉之,而氣已盡
所謂者,經也。脈之,故曰奪陰也。之脈而已盡,故曰奪陽
也。
曰:此邪之法,而並論其焉。之中,故邪也。
穀人,其精氣上腸胃,寒,病腸胃,故在中也。
地氣之中也,必從足始,故清氣在下也。脈,額顱之脈,顯陷中,故鍼脈則
矣。中脈,明之合三穴也,鍼深則邪反沉者,言浮淺之病,不也,深則邪
,故曰反沉也。皮肉筋骨,各有所者,言經絡各有所也。故病各有深之所皮肉筋
脈之不同,各隨之,無實實,無虛虛有餘,則病益甚矣。脈,
之脈也。,則脈之已虛大瀉其諸之脈,是於中而也。三脈,三
之脈。也。言瀉三然不也。奪陰,言取人五里五往者也。
篇曰:五里,中道而止,至而往而氣盡矣。奪陽,正言五里
也。此論鍼之為畢矣。 之曰:五里取皮膚陽分之氣血也。而曰奪陰者,謂
氣血也。病在中,而大瀉諸之脈者,謂諸之脈,於中明,
陽生陰生也。
之而不至,無問其數。之而至,乃之,勿鍼。鍼各有所,各不同,各其所為。
至而有若風吹雲,明乎若之道畢矣。
【 馬蒔曰:此又言道之,以之至不至為也。凡之而至,當無問其數以之,
所謂待貴不知日暮者是也。若刺之而氣已至,則乃其鍼耳。文曰,皮肉筋脈,各有所
病各有所,各不同,各以其所,而此又重言鍼各有所,各不同,各其所為者,叮嚀
之意也。所謂之而至,乃之勿鍼者,何也正以之為至而有,則
若風吹雲,明乎若,此為有也。
曰:此言,以得氣也。文言病各有所,此言鍼各有所,而有大長短
不同,各其所而用之也。若風吹雲,明乎若,邪而正明也。
黃帝曰:願聞五所出之。岐伯曰:五五二十六六三十
經脈十二,絡脈十,凡二十七。以下所出為,所,所為輸,所行為經,所入為合,
二十七所行,皆在也。 【 同。
【 馬蒔曰:此言臟腑榮腧原經合之穴,皆經絡之脈所行也。者,肝脾肺腎也。每
輸經合之,則五五二十也。者,膽胃焦膀胱也。每滎腧原經
合之,則六六三十也。夫,而又絡一經,則經脈有十二。十二經
有十二絡穴,而又長強尾翳又有大,則絡脈有十。以十二而,凡
有二十七也。以此榮腧原經合之,而行行下。其始所出之穴,名為穴,之所出,
下之始也,經少水從此而,則為穴,者,釋文為也,魚際
此而,則為穴,輸者,此而輸之也,太淵。又而經之,則為經穴,
經經。又有所則為合穴,尺澤。是二十七所行,皆在此滎腧經合
耳。言而不言原穴者,以經有而無原,而經之原以並之也。此十絡穴,
經經脈篇而言。《難經》不言長強尾翳,而言者,非經旨也。又《素問》平人氣
論則有二絡,乃豐隆虛里有二絡,公孫、大,則有二絡也。
曰:此言用鍼者,當知臟腑經脈之血氣生始出入。夫氣血,皆胃腑水之精。
行脈中,衛行脈行脈中,行脈。然脈內之血氣絡脈而滲灌于脈,脈氣血
絡脈而溜注於脈中,內出入之相也。內合行,故其六氣,故其
六氣生行,而有二也。經脈十二,之經脈也。絡脈十臟腑之十二大絡,及
脈之長強脈之尾翳之大。凡二十七脈之血氣,出入於之間,所出為,所
,所為輸,所行為經,所入為合。此二十七之所行,皆在於。蓋十二經脈之血氣,本於
行之所,而脈外皮膚氣血,出於之大絡,溜注輸,而脈內之血氣,相合於
之間。此論臟腑經脈之血氣出入。
,三百六五會。知其者,一言而,不知其。所言者,神之所行出
入也,非皮肉筋骨也。
【 馬蒔曰:此言之所,正神之所出入,此其為之當知也。凡之所百六五會
經絡滲灌者也。此者,乃之所在,故知其,可一言而,不知其,則矣。
者,之所行出入也,非皮肉筋骨之謂也。之,則行鍼者,當其神,而欲守
神者,當知其,學者可不於三百六五會哉?】
曰:此言刺節者,當知神之所出入也。神者,真也,所與穀氣並而
者也。故知其,一言而,不知其。此絡脈之滲灌,非皮肉筋骨也。
其目,知其散復。一其動靜,知其邪正。右主推之,左持之,至而之。
【 馬蒔曰:此又言用鍼之法,色辨,以詳審之,然後可以行鍼也。,皆見於目,故
上工覩,必其目,知其正散復。又必一其動靜。凡滑濇,無不知
之,遂以言其所病,然後邪正邪之右手主之,所以入此鍼也。左手鍼而
之,然後可以出此鍼也。正以其補瀉已調至,始其鍼也。
曰:此言上工觀五於目,知散復知病之散復矣。知其邪正者,知論
邪之也。右主推之,右持之者,言鍼而出入也。至而之者,言補瀉氣調之也。
用鍼,必先脈,視易,乃可以也。已絕於內,而用鍼者,是謂
。重,其之者輒反已絕,而用鍼者
內,是謂則必,其之者
【 馬蒔曰:此又言用鍼之,必先脈,而者所以也。凡用鍼,必先脈,視脈
易,乃可以之。已絕于內,則脈口氣不至。內不至,謂重按之而脈不至,當
其內焉可也。而用鍼者,之病與陽經之合穴,有鍼以陽氣陽氣至則內重
。其也,無,故。所謂者,輒反者,諸
穴之也,也。之脈,已絕,則脈外絕不至。外絕不至,謂輕舉之而脈不至,
焉可也。而用鍼者,其內,其四之穴,即井滎腧經合諸穴之本也,內也。乃
鍼以陰氣,則陽氣入,陽氣入則則必。其也,陰氣而有餘,故。夫
內入,而陰氣有餘,故入則也。按此以脈口氣不至為陰虛當補。脈
氣外絕不至,當補。《難經》以寸口腎肝為內為臆說
也。
曰:此言用鍼者,必先脈,視易,乃可以也。所謂已絕於內
者,脈口氣不至,之病與陽經之合,有鍼以陽氣陽氣至則內重,重
矣。無,故。此言於中,故則內重矣。已絕
者,脈口氣外絕不至,其四之輸,有鍼以陰氣陰氣至則陽氣入,入則
矣。其也,陰氣有餘,故。此言內而陽外陽氣內入則為矣。
中而不,則精泄;中而,則。精則病益甚癰瘍。 【 中,
【 馬蒔曰:此承上文而言行鍼之也。凡者瀉中其,則當其鍼,而之不,則精
,所以病益甚也。凡者補中其,則當鍼,而遂乃之,則邪仍致,所以
癰瘍也。病篇乃曰,不中而,是亦本瀉者而言也。蓋言不中其,而疾
鍼,則邪在,所以癰疽也。癰疽癰瘍無異。
曰:此言取氣不及,而皆也。夫氣生於精,故中病而不其鍼,則
傷其,而原,故病益甚中而即去其鍼,邪未盡而正氣未復,則氣留
而為癰瘍癰疽篇曰:經脈行不止,與天與地宿日月薄蝕;地失紀
流溢衛,周流氣血,故為癰腫。蓋氣血運行於下之不也。是以
首篇與第八十一篇,始論精始出入。若陰陽調血氣留滯,則為癰瘍矣。
有十二原,十二原出于四關,四關主治五有疾,當之十二原。十二原
者,之所以百六五節氣也。有疾也,應出十二原。十二原各有所出。明知其原,
其應,而知矣。中之少也,其原出於太淵太淵二。中之也,其原
出於大,大二。中之少也,其原出於太衝太衝二。中之至也,其原出於
太白二。中之也,其原出於太谿太谿二。之原,出於鳩尾鳩尾一。之原,
出於脖胦脖胦一。凡此十二原者,主治五之有疾者也。 【 蒲沒切。切。
【 馬蒔曰:此言之有疾者,當之十二原穴也。內有,以為之
有十二原穴,十二原穴出於四關。四關者,即手肘足膝之所,乃關之所也。故凡滎俞經合
之穴,皆也。此四關者,主治五。凡有疾,當之十二原,正以十二原
者,之所以百六五節也。故有疾,應出於十二原。十二原各有所出,必明知
其原,其應,而知之為矣。故肺居,皆為中之少也,其原出於太淵
左右各一,在中,脈所,鍼二分,經無原,之,餘倣
此。中之也,其原出於大左右各一,陰心絡經所。此經經以
,故不曰本經之神門,而曰絡經之大。在兩筋間,鍼分,
肝居下,而脾居,皆為中之少也,其原出於太衝左右各一,在大指本
後二寸動脈應中,脈所,鍼三分,中之至也,其原出於
太白左右各一,在大指內踝前核中,脈所,鍼三分,
中之也,其原出於太谿左右各一,在骨上中,病,有此
脈則,無則脈所,鍼三分,之原,出於鳩尾,其穴一,一名
尾翳,一名(曷)骭,在前蔽分,者,下一寸即是,曰鳩尾者,言其
鳩尾也,禁灸,大妙手方可鍼之也。之原出於脖胦,其穴一,一名下,一名下,在
下一宛宛中,生氣,鍼八分,得氣瀉後補之,。按本篇止言之原,而
不言,乃以鳩尾脖胦足之。《難經》難,則,言少之原出於之原
出於坵墟之原出於,三之原出於膀胱之原出於,大之原出於合
原出於,則始於十二原為耳。
曰:此論津液從臟腑膏肓皮膚絡脈,化赤於經
臟腑內出入之相應也。津液者,穀氣之所也。中蒸津液其精,發
淖澤注,補腦髓潤澤皮膚,是津液注於三百六五節,而滲灌皮膚肌腠者也。
,則皮肉膏肥餘於內,則膏肓豐滿。蓋臟腑腸胃原也。
內之膏肓,而淖澤,是以膏肥,其,故縱腹內之相應也。
癰疽曰:中氣如注谿谷滲孫脈,津液和調血和脈先滿,乃
於絡脈,乃於經脈。陰陽已張,因乃行,行有經有道與天合同,不止。
谿谷者,皮膚之分,是津液皮膚從孫化赤,而臟腑之原經,故曰,十二原者,
之所以百六五節氣也。四關者,,皆關之,真之所
絡之所行者也。十二原出於四關,四關主治五者,謂有原,原有關而關應
陰陽相合,內出入之相也。故曰,明知其原,其應,而知矣。脾肺腎,內之
也。中之少中之少也。故臟腑有病之經脈之原也。
泄取
【 馬蒔曰:此言,各有所之經也。凡病者,當經,胃膽膀胱也。凡
者,當經,脾肝腎也。
曰:泄取,此病在三也。此論血氣生始出入之原,
故篇名九鍼十二原,謂九鍼之道與陰陽血氣之相合也。
今夫之有疾也,也,猶也,猶也,猶也。,猶可,猶可
,猶可;閉,猶可也。疾之不可者,非其也。夫用鍼者,其疾也,
也,猶雪污也,猶解結也,猶決閉也。疾雖,猶可畢也。言不可者,未得其術也。
【 馬蒔曰:此疾,猶可也。
之曰:病之始也,皆陰陽喜怒,大驚卒,則血氣分離,
陰陽,經絡,脈道不。夫,大驚卒,猶,病;陰陽喜怒
,猶,病者也。千般疢難,不出內二因。是以之,仍從外解;解之,
也。知二者,病雖猶可畢也。言不可者,不其因也。 曰:
膚肉脈,筋骨
者,探湯;刺者,如人行。病者,之下,正往無下乃
止,不下始也。疾而內者,者,也。
【 馬蒔曰:此言諸病各有當之穴也。凡者,探湯,其;刺者,如人
行,其寒可也。經有病者,當之下係足經穴。用鍼以正往者則無
至乃止,鍼不下,當始也。疾而在內者,當之下,故下內係足太
經穴,必此而之,所以應其之內也。疾而在者,亦當之下,故
係足經穴,必此而之,所以應其也。下穴,義見下本輸篇。
曰:寒,寒外襲也。故者,探湯,謂皮膚,所當之也。
者,內因之寒,之,守氣,故如人行也。疾者,邪而入於內也。下
,在下三明之經,明之闔也。正往無下乃止,使也。疾
內者,之病見於也。之經,也。使在內之病,從開出也。蓋言
病之入於內者,病之出於者,外解也。疾者,而病在之下也。
,乃少之經,少樞也。蓋邪在下入於內,故使出,勿使之內入也。 
曰:疾取陰,應下相出也。
  本輸篇
【 輸俞腧三者,古用。輸者,以其脈輸也。腧從。本篇輸字,是言
經之有穴也,故名篇。
黃帝問於岐伯曰:凡之道,必十二經絡之所始,絡脈之所別處輸之所之所合,
之所出入,之所數之深之下所至。願聞。岐伯曰:言其也。
出於少,少者,大指端內也,為魚際魚際者,也,為太淵
太淵後一者中也,為行於經,經寸口中也,而不為經入於尺澤尺澤
中之脈也,為合。經也。
【 馬蒔曰:此言滎俞經合之穴也。十二經者,經各有三也。十二絡者,十二經
各有一絡穴,公孫、大二絡,其脈經之長強脈經之尾翳有十絡穴也。輸者,
每經之輸經合也。者,膽胃腸膀胱也。凡經脈之所出者為,所者為,所
者為,所行者為經,所入者為合,之出於,而之經之,始有所合也。經則有
原穴,之,故所以也。經止有穴,之,故所以原也。
經之井屬庚金,以經之乙木為之合。經之井屬乙木,以經之庚金為之合。陽井生陽
滎水滎水生陽生陽生陽陰井生陰滎火滎火生陰
土生陰生陰。此行相也。經言之:出於少大指端內
也,為爪甲韭葉,鍼一分,,瀉,不者,也,魚際即手
也,為滎火,在大指本指後內側陷中,鍼一分,太淵後一
中也,為,在中,鍼一分,。行於經寸口中也,而不,為經
寸口中,鍼一分,禁灸。入於尺澤約紋脈也,為合,鍼三分,
。此皆經之穴也。
曰:按經絡之始,之三頭,之三之三從足走腹
腹走,始於常榮始,此血氣循行之始也。本篇論
脈,皆出于指于輸,行于經,入於合,臟腑,此經脈之始也。絡脈
之所別處者,臟腑之經大絡經脈通血脈於絡,出於皮膚者也。之所
合,謂也。四之所出入,血氣隨四也。之所
,謂血氣於脈中,見於氣口氣血於脈五里見於,此
血氣皮膚經脈之內者也。數,寬窄也。夫經脈有三百六,絡脈有三百六
絡亦有三百六,經脈大,,故有數之也。深者,絡而經深
也。下所至者,血氣行也。也。者,,乃皮膚
于脈,中,行於經,而不,行至於肘膝,而經脈中之血氣相合者也。肝脾腎,內
也。膽胃焦膀胱,內之也。足太之經也。出於少
者,謂臟腑血氣大絡而皮膚之間,肺臟所出之血氣而合於之經也。
大指內爪甲韭葉許,為魚際在大指下起之,為滎火,有
因以名之。太淵中,為。經寸口脈,為經尺澤中,為合
出於中,中中指之端也,為勞宮勞宮中中指本之內間也,為
於大,大兩骨之間下者也,為行於間使,間使之道,兩筋之間三之中也,有
則至,無則止,為經入於者之中也,之,為合。也。
【 間使之間,去聲
【 馬蒔曰:又以陰心絡經言之。出於中,在中指之端,為爪甲韭葉中,
鍼一分,勞宮,在中,中指本後之內間也,為滎火,鍼三分,留六
禁灸於大,在兩骨之間下者也,為,鍼分,。行於間使,間使
脈行兩筋之間,三之中,有者,有病也,有病則其脈至,無病則其脈止,所行為經,鍼三分,
。入於者之中也,之,所入為合,鍼三分,
。此皆陰心經之穴也。蓋之大,不可病,而與心經相
以行者也。凡穴者,刺心絡而。故此諸穴,本絡經,而遂以陰心經名之也。
大義見後邪、七、八
曰:脈也絡之經也。心主血脈,相之相合也。出於
者,所出之血氣皮膚之間,,而行於之經也。間使者,相間行
之使道,如心血氣,有絡之中則至,無絡之脈中則止,謂止於經,而不行
中,絡之脈相合,乃自入於經也。故始曰末日也。然其中皆陰心主
絡之,蓋者,神之心與脈相所出之血氣,間行於之經、
之經也。
出於大,大者,大指之端,及三之中也,為於行間,行間,大指間也,為
太衝太衝,行間者之中也,為行於中,中,內半陷者之中,使
,使之,為經入於曲泉曲泉之下,大也,之,
為合。足厥也。
【 馬蒔曰:此言滎俞經合之穴也。出於大,在大指之端,三之中也,為
爪甲韭葉。一云內為大。鍼三分,於行間,在大指間,
脈應中,為滎火,鍼三分,太衝,在行間者之中,脈應
,為。《素問》真論:子二七太衝月事下,故有子。又太衝
有無,可以決死生。鍼三分,。行於中,在內宛宛中,使鍼
,是謂之也,而瀉之,則宛宛中之穴,可使其氣既和,則其之,
為經,鍼四分,。入於曲泉,在之下,大膝橫之,為合
,鍼分,。此皆足厥經之穴也。
曰:也。所行為經者,經行之道,所以之行使,故所行之血氣
其間而不行,血氣,則行於經脈中矣。
曰:此二証明脈內之氣血而行於合。
出於者,大指之端內也,為於大都,大都,本之後下者之中也,為
太白太白之下也,為行於,內之下者之中也,為經入於
之下者之中也,伸而之,為合。足太也。
【 馬蒔曰:此言滎俞經合之穴也。出於,在大指之端內,為爪甲
,鍼一分,於大都,在本之後內側陷者之中,赤白,為滎火,鍼三
分,太白,在內踝前核中,為,鍼三分,。行於,在內之下
者之中,為經,鍼三分,,在廉輔之下者之中,伸之,為
曲泉取陰當伸與外,鍼分。此皆足太經之穴也。
曰:夫天氣在下,於中,中之至,而。不曰,而
,謂下之也。
出於涌泉涌泉者,也,為於然,然,然之下者也,為太谿太谿
之後者中也,為行於而不,為經入於
之後,大之下,小筋也,按之應之,為合。經也。
【 馬蒔曰:此言滎俞經合之穴也。出於涌泉,在,為指,心宛宛
中,之,鍼三分,,無不及鍼。於然,在然之下,為滎火
一名起大中,鍼三分,,不令人太谿
在內之後,脈應,為有此脈則,無此則。鍼三分,
。行於,在寸筋骨中,其脈而不,為經,後交信
三穴止,鍼三分,。入於,在之後,大之下,小筋,按之
之,為合。此皆經之穴也。
曰:下之一之所也,故少之始出,名涌泉者,中,故
合穴曰。愚錯綜釋穴名者,以明天地陰陽五運六氣之道,經穴之部考銅
即順註,無補於贅瘤。至於數,不可一者也。
膀胱出於至,至者,指之端也,為,本也,為
,本之後者中也,為;過之下,為原行於崑崙
,在之後,,為經入於中,中,,為合,之。足太也。
【 馬蒔曰:此言膀胱滎俞原經合之穴也。膀胱出於至,在端,為爪甲
韭葉,鍼一分,留五,在本側陷中,為滎水,鍼三分,留五
,在本之後赤白際陷者中,為,鍼三分,,在
之下赤白際陷中,為原,鍼三分,。行於崑崙,在之後,
,細脈應,為經,鍼分,落胎。入於中,約紋
脈,為合,一名 灸聚》,中穴一名,後世多之。,令人伏地
之,鍼分,。此皆足太膀胱經之穴也。
曰:,寒之,故所出為至。至者,也。也,中之生陽
合於行於膚表,是以首論膀胱,應行之無也。
之然崑崙之發宿海也。
出於者,指之端也,為谿谿指之間也,為
臨泣臨泣行一半陷者中也,為;過者中也,為原
絕骨之端也,為經,入於,在者中
也,為合,伸而之。也。
【 馬蒔曰:此言滎俞原經合之穴也。出於,在指之指,即第四指之端,為
爪甲韭葉,鍼一分,谿,在指岐間本,為滎水
鍼三分,臨泣谿行一者中,為,鍼二分,
,在前陷中,臨泣,為原,鍼分,
行於,在絕骨之端三分,,為經,鍼分,
。入於,在下一者中,伸之,為合,鍼分,。此
經之穴也。
曰:行,六氣六氣之中有二,故多之原,而原於經也。
,出於者,行,以應長化,故行。,出
者,六氣六氣生,故從秋春夏。此陰陽逆順也。按本經
八十一篇,凡論陰陽血氣左右後,皆逆順而行,若順矣。秦越曰:陰井
陽井庚金陽井者,;陰井者,也。,故言陰井,故
陽井也。餘皆倣此。
出於者,大指內指之端也,為於內,內間也,為
陷谷陷谷者,中指內間行二者中也,為;過上五寸者中也,為
原,行於谿谿半陷者中也,為經入於下,下下三
骨外也,為合。下三,為虛上;復,為也。大屬上
下。脈也。大,皆,是明也。
【 馬蒔曰:此言滎俞原經合之穴也。出於,在大指之指端,為爪甲
韭葉,鍼一分,於內,在中,為滎水,鍼三分,
,在指之,中指之內間,行者中,為,鍼分,
,在上五寸陷谷者中,之,為原,鍼三分,
行於谿半陷者中,為經,鍼分,。入於下下三
筋宛宛中之三穴也,為合,鍼分,留五,多可日灸。又三下三
虛上,一名,一名下。大
於下,正以,而大二經又穴耳。此皆經之穴也。
曰:陰陽離合論曰,者,中之陰;已者,中之起於
,名曰中之陽;陽起於,名曰中之陽;起于,名曰中之少。是三
,皆而出於,自下而從足,無分手與也。以經,合三
而後有之分焉。然論經,非三也,故曰,皆出之三合於者也。
載華曰:大受盛胃腑水之餘,津液,故皆。是以大胃腑之經
虛上
者,,出於關,關者,手小指之端也,為門,門,
指之間也,為於中,中,本之後者中也,為;過,在者之中
也,為原行於支溝支溝寸兩骨之間者中也,為經入於天井天井,在
者中也,為合,之。三在於大指之,少之後,出於,名曰
絡也。經也。三者,之所也,五寸貫腨,出
,並之正,入絡膀胱則遺。遺則補之,則瀉之。 【
【 馬蒔曰:此言三滎俞原經合之穴也。本經本篇言:合三焦膀胱,則是膀胱
合三也。然三與右相合,而其脈行於四指,故曰合於之少也。出於
,在手小指之指,即手第四指之端也,為,鍼一分,門,在
指之指間中,之,為滎水,鍼二分,於中,在手小指之指本
中,為門下一,鍼二分,,在中,為原,鍼
二分,留六禁灸。行於支溝上手寸兩骨中,為經,一名,鍼二分,
。入於天井,在中,拱胷之,為合,鍼三分,
。此經穴也。然三之經脈,雖行於,而其,故其所之下
又在於,其穴在指之足太膀胱經脈所行,及經脈所行之後,出於
,名曰,是足太膀胱經之絡脈所,正經之下也。當是。此三
者,乃足太膀胱經之所相而行也。此者,正足太膀胱經脈行之穴也。其
踝計五寸明穴,又經之絡穴。行者,三貫腨也,
出於穴,乃並足太膀胱經之正脈,入內絡於膀胱,同約束者,道不
也,當瀉之。則遺,當補之。按《素問》靈蘭秘典論曰:三者,道出焉。本
篇後云:三者,中也,道出焉。膀胱義同。
【 黃載華曰:三,故下出於之絡,入絡膀胱氣閉氣虛則遺
,三主氣也。三出於行於中下,而各其部,出於之經,故曰,三
者,。夫行者為經,絡者為絡,此絡間於之間,故曰少
之所也。
陽小者,,出於少,少指之端也,為前谷前谷手外
前陷者中也,為於後谿,後谿者在手外之後也,為;過手外側腕
,為原行於銳骨之下者中也,為經入於內大外去
者中也,伸之,為合。經也。
【 馬蒔曰:此言滎俞原經合之穴也。陽小經,而其在於,而經脈所行在於
故曰。出於少,在手小指之端,為爪甲韭葉,鍼一分,
前谷,在手小前陷中,為滎水,鍼二分,於後谿,在
後,捏拳之,為,鍼一分,,在手外側腕前陷
中為原,鍼二分,。行於,在手外側腕銳骨中,為經,鍼二分,
。入於,在內大骨外者中,之,為合,鍼二分,
。此皆陽小經之穴也。
【 黃載華曰:大,皆,出於明之虛上,故曰,陽小者,
手陽明,出於,大指指之端也,為於本二間,為於本
之後三間,為;過於合,合在大指岐之間,為原行於谿谿兩筋者中也,
為經入於,在者中,屈臂之,為合。手陽明也。
【 馬蒔曰:此言大滎俞原經合之穴也。大之為在下,而其經脈則行於,故曰
明也。出於,在大指之指端,為爪甲韭葉,鍼一分,
二間,在指本側陷中,為滎水,鍼三分,留六於三間,在本後內側陷中,
,鍼三分,於合,在大指指岐中,為原,鍼三分,留六
。行於谿,在兩筋中,為經,鍼三分,。入於,在
兩骨中,以拱胸之,為合,鍼分,。此皆手陽明大經之穴
也。
之曰:大,三出於足太絡,而合於經,故皆出
是謂五五二十六六三十也。皆出之三合於者也。
【 馬蒔曰:此承上文之論諸穴者,而言其數也。夫各有滎俞經合穴,是謂五五二十
也。各有滎俞原經合穴,是謂六六三十也。腑足膀胱經,而則有陽小
經,而則有明大有少經,而則有少經。是合於
經者也。然謂之曰者。正以其滎俞原經合穴,自而行謂之曰者,正以其滎俞原經
穴,自而行,此曰也。
之曰:以下為出於之三者,本於而出於也。
滎俞原經合總圖
肝脾腎
  少敦 隱涌泉 所出
  魚際 行間 大都 然勞宮
  太淵 神門 太衝 太白 太谿 太陵
經 靈道 中間使所
合  尺澤 曲泉 所入
腸 膽 膀胱
  所出
  二間 前谷 谿谷 液門所
  三間 後谿臨泣 陷谷
原 合谷 腕墟 衝骨 陽
經  谿谿崑崙 支溝
合  天井所入
缺盆之中,脈也,名曰。一脈,明也,名曰人迎。二脈,手陽明也,
名曰扶突。三脈,也,名曰。四脈,也,名曰五次脈,也,名
六次脈,足太也,名曰。七脈,之脈,脈也,名曰脈,
摘要:

古今圖書集成醫部全錄卷四十七 黃帝靈樞經【馬蒔曰:靈樞者,《內經》篇名。蓋《內經》為總名,中有《素問》八十一篇,《靈樞》八十一篇。《素問》曾經唐寶應年間啟元子王冰有註,其《靈樞》自古迄今,並無註釋,晉?皇甫士安以《鍼經》名之。按本經首篇九鍼十二原中,有先立《鍼經》一語,又《素問》八正神明論,亦岐伯云:法往古者,先知《鍼經》也。是《素問》之言,亦出自《靈樞》首篇耳。後世王冰釋《素問》,以《靈樞》、《鍼經》雜名,宋?成無己釋《傷寒論》及各醫籍,凡引《靈樞》者,皆不曰《靈樞》而曰《鍼經》,其端皆始於皇甫士安也。但鍼經二字,止見於本經首篇,其餘所論營衛輸穴關格脈體經絡病証,三才萬象,靡不森具,雖每篇各...

展开>> 收起<<
古今图书集成医部全录003(灵枢).doc

共226页,预览46页

还剩页未读, 继续阅读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玖贝云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玖贝云文库,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分类:行业资料 价格:5.9玖币 属性:226 页 大小:1.06MB 格式:DOC 时间:2024-12-26

开通VIP享超值会员特权

  • 多端同步记录
  • 高速下载文档
  • 免费文档工具
  • 分享文档赚钱
  • 每日登录抽奖
  • 优质衍生服务
/ 226
客服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