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1目的为规范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流程、要求和方法,并确定公司的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特制定本规定。2术语和定义2.1事故隐患:即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2.2重大事故隐患,根据北京市判定标准确定的事故隐患,需报告政府主管部门,由其督办。2.3重点事故隐患是指高危/法规不符合项,部门不能自行解决,需公司直接组织治理,由公司专业技术小组负责验收的事故隐患。2.4轻微事故隐患是指部门内部能自行...
202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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