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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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保障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息披露是公司所有对公票价格可能产生重
大影响的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进
行公布,并及时报送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确保信息披露及时,披露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四条 董事会对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董事长是
信息披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会全体成其它知情人,司的信息正式披露
前,有直接责任确保该信息的知悉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得泄露内幕信息,
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作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六条 公司应当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
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其他报告为临时报告。
第七条 临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 董事会决议;
2. 监事会决议;
3. 召开股东大会或变更召开股东大会日期的通知;
4. 收购或出售资产达到应披露标准的;
5. 关联交易达到应披露标准的;
6. 股东大会决议;
7. 重要合同(借贷、委托经营、受托经营、委托理财、赠与、承包、租赁等)
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8. 大额银行退票;
9. 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
10.遭受重大损失;
11.重大投资行为;
12.可能依法承担的赔偿责任;
13.重大行政处罚;
14.公司章程、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公司名称发生变更;
15.经营方和经营范围生重大变
16.订立本条第 7 项之外的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权益和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的;
17.生重大务和未清偿到期重大务;
18.变更募集投资项
19.直接或间接一上市公司行在通股达 5%以上;
20.有公司 5%以上股的股东,其有股份增减达 5%以上;
21.公司第一大股东生变更;
22.公司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经理生变的;
23.全部或停顿
24.公司作出资、合并、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决定;
25.的法律、法规、规章、政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产生显著影响;
26.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27.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依法撤销
28.作出定,止对公司有控制的大股东转让其所公司的股
29.有公司 5%以上股的股东所份被质押
30.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状态
31.公司预计资不抵债
32.务人出抵债或进产程,公司对债权未提取
坏帐准备的;
33.公司因涉嫌违证券法规,正在中国证监会调查或正受到中国证监
处罚的;
34.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要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的时间和格式,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行。
第三章 信息披露的程序
是交所指定的
归口董事会秘书或其授权的证券事务代表
信息披露前应严格履行下列审查
1. 提供信息的部门负责人关信息资
2. 董事会秘书进行合规性审查
3. 审批签发
一条 公司下人员有以公司义披露信息:
1. 董事长;
2. 经理;
3. 监事会主席(监事会召人)(监事会的决议、意见声明等);
4. 经董事长或董事会授权的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
二条 信息披露基础材料上报下:
1. 公司经营情、重大经营合同等公司经营管理部门负责提供
2. 公司诉讼仲裁事项等情况由公司负责提供
3. 公司组织机构结构的变劳动人事用工制度和薪酬制度的变重大
人事变等情公司人部负责提供
4. 公司及控股公司订立的借贷、担保、委托理财、赠与、租赁、资等
合同及关财务公司财务部负责提供
5.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由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提供
6. 公司承包等工程合同技术工程部定资产等情公司技术
工程部、财务部负责提供
7. 公司的发展战略投资情重大购资产、收购和出售资产合同等
况由投资发展部负责提供
三条 公司不得以新闻发布会或答记代替信息披露。
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专题节目新闻发布会等活动时,不得泄露公司尚未公开披露的内幕信息
及公司经公开披露的信息,应一以信息披露公告所内容为准。
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部门、控股
公司要负责人公司 5%上股的股东和公司的关联人的可
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或将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要影响的事时,应在第一时
间告知董事会秘书进行信息披露。要其协助提供各种时,应及时协助董事
秘书完成信息披露事
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经理公会议及其它
及信息披露关内容的有关会议,公司有关部门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提供
披露所要的资和信息。
六条 公司投资发展部进行投资案、投资方案设计制定可行性报告
投资订、谈判文件签署活动时,应事通知公司董事会秘书提供相
应的文件董事会秘书进行信息管理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披露事
七条 公司对于司财响的
度、收制度、收政,应及时通知公司董事会秘书提供相应的文件
十八公司部门、各分公司不得泄露其掌握的公司内幕信息,
不得对披露其经营计划财务收等财务据、资产变关联交易、诉讼
事项等信息,因业及信息披露的,应其通知公司董事会秘书办
信息披露事
十九公司有关部门、各分公司对有关事项是否涉及信息披露有
时,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或通董事会秘书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咨询
第二公司的部门、控股公司、股公司生上述重大事项而未
报告或报告内容不准确的,成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漏、误导,公司或投
资者成重大损失的、或者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机构证券交易所公开
批评的,董事会秘书权建议公司董事会对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处罚。
第二一条 的信公司布的其他
转载的与公告有关的信息)有误、遗漏或误导时,应及时布更正公告、补充
公告或澄清公告。
第四章 信息披露的媒体
第二二条 司信媒体国证披露信息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第二三条 公司定期报告、公司章程、说明书配股说明
和收购报告除刊登上述指定纸外将按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
网站布。
第二四条 司所可在部媒内部刊物
刊载时间不得于指定报网站
第五章
第二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采取必要措施,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将信息知情者
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第二六条 当公司董事会得知尚未披露的信息以保、或者泄露、
或者公司股票价格明显发异常波动时,公司应当立将该信息以披露。
第二七条 本制度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制定、解释修改
第二十八 制度中国上海所的
行。
第二十九 本制度自颁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证券事务部
附件
附件 1:信息披露
摘要:

XXXX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保障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指信息披露是指将公司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布,并及时报送证券监管部门备案。第三条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确保信息披露及时,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第四条董事会对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董事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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