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税收事项自查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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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税收事项自查指引
通用税收事项自查指引.........................................................1
1 增值税...................................................................1
2 营业税..................................................................34
3 消费税..................................................................53
4 城市维护建设税..........................................................60
5 教育费附加..............................................................62
6 企业所得税..............................................................63
7 个人所得税.............................................................148
8 印花税.................................................................165
9 土地增值税.............................................................171
10 房产税................................................................174
11 城镇土地使用税........................................................177
12 契税..................................................................180
13 车船(使用)税........................................................185
1 增值税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 自查要点
o检查企业销售收入的结算方式,确认是否存在应税销售额未申报纳税的情况,主要包括:
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是否存在货物已经发出,未收到货款而不申报纳税的情况。
采用托收承付或委托收款结算方式销售货物时,是否存在已经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而
不申报纳税的情况。
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时,是否存在发出商品时不申报纳税的情况。
采用交款提货销售方式销售时,货款已收到,提货单和发票账单已交给买方,但买方尚未
提货情况下,是否存在企业未及时申报增值税的情况。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是否存在未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申报纳税的情况。
采取委托代销方式销售货物,是否存在未按税法规定的日期申报纳税的情况。
2) 自查程序
o查阅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根据摘要内容和凭证字号,调阅有关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将销货
发票、出库单等单据上记载的发出商品的时间等内容,与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增值税纳税申
报表的相关记录进行比较分析,核实增值税税金是否在规定的限期内缴纳。
o审查托收承付或委托收款销售合同,根据记账凭证所附的发货证明、收货证明,确认其发出日
期;结合银行结算凭证回单联及发票开具日期,对照产品销售收入明细账等,核实企业是否有
不及时结转收入而延误纳税申报的情况。
o对于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销售货物的情况,检查库存商品、预收账款、应收账款、及主营业
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明细账,核实企业账务处理是否正确,是否存在发出货物时不作账务处
理或只做货物减少的账务处理,有无滞后实现收入、不如期纳税的问题。
o抽查大额赊销、分期收款销售合同,核实企业是否按照合同规定的货款结算到期日进行账务处
理,有无只根据实际收款结转收入而不根据应收款结转收入的问题;有无只根据全部货款收齐
时结转收入而不是每次收到货款都结转收入的问题,有无将收到的货款长期挂入其他应付款、
预收账款、待处理财产损益等科目的问题。对委托代销业务,通过代销合同订立的结算时间核
查实际商品销售实现的时间,是否有延期做销售的现象;审查在收到代销清单前是否收取货款,
收到清单后是否及时结转销售;审查发出代销商品是否超过 180 天,核实有无延迟纳税义务发
生时间和不计销售的问题。
3) 税法规定
o《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法字[1993]38 号)
第三十三条 销售货物或应税务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
体为
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取销售额的凭
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天;
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天;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天;
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货物发出的天;
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收到代销单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天;
销售应税务,供劳务同时收销售额或取得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天。
o《财部、国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 (财税[2005]165 号)
纳税人代销方式销售货物,在收到代销清单前已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
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天;对于发出代销商品超过 180 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
同销售实现,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发出代销商品180 天的天。
用税
1) 自查要点
o检查企业营不同税的货物或应税务时,是否分核算不同税货物或应税务的销售额;
如未分核算销售额,是否从高适用税
o检查企业营不同税的货物或应税务时,是否将货物的销售额货物的销
售额进行核算。
2) 自查程序
o采用比较分析法,计算不同税货物的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比例,并与上期或以往年度的比例
对比。如果低货物的销售收入比例明货物的销售比例明,应分析不
同税货物的销售价格和销售数量是否发生变化,如果变化不大,则企业可能存在货物
货物申报纳税的问题。
o采用实地观察法,调查了解企业实际生产经营货物的具、货物的性能、用配料
艺流程等,结合税收政策的相关规定,审查其申报的税是否正确。
o抽查不同税的货物或应税务的财务核算情况,点抽查存货核算的凭证资料、原始附
核实企业是否将的货物并入的货物中核算。
o抽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明细账设情况,核实是否按规定分核算和
核算不同税的货物或应税务的销售额。
o对照审核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明细账和纳税申报表,核实是
否按规定计提、申报不同税的货物或应税务的销项税额。
3) 税法规定
o《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1993]134 号)
第三条 纳税人营不同税的货物或应税务,应核算不同税货物或应税
的销售额。未分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
销项税 销项税额申报
1) 自查要点
o检查企业是否存在采取少申报或不申报销售额办法,不计或少计销项税额的情况,主要包括:
已记销售,但账未计提销项税额,未申报纳税。
已记销售、已计提销项税额,但未申报或少申报纳税。
销售货物直接减生产成本或库存商品,不计提销项税额。
销售货物不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
销售收入长期挂账不转收入。
将收取的销售款项,先支付费用(如货方的回、营业费用、委托代销商品的
代销手续费用等或用销货款直接进货),款入账作收入的行
检查企业按照增值税税法规定应增值税的代货物、代理进货物的行,是否缴纳
增值税。
2) 自查程序
o对于企业税务关申报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与账销项税额不一致,申报于账计提
的情况,可以采用下方法检查:
采用对比分析法,对账表进行比对,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逐月比对,核实是否存在不一致的问题。
对于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的企业,注意的增值税明细账进行汇总,并与
应交增值税汇总进行比对,核实是否存在不一致的问题。
o对于企业账面隐匿销售额的情况,可以采用下方法检查:
检查生产成本、原材料或库存商品明细账的方发生额,如存在与金账直接对转的
异常情况,则结合原始凭证,核查销售货物是否直接减生产成本或库存商品。
审核销售收入日报表和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及销售收入原始凭据和货物出(入)库
单,核实实际销售收入。
对于将费用凭证和销货记账原始凭证一起记账的,应对上原始凭据进行细审核,
核实是否存在坐支销货款的问题。
对有委托代销业务的,应审核代销合同、代销清单,查阅销售价格是否异常,核实是否存
坐支代理销售款的问题。
o对企业代货物、代理进货物是否正确缴纳增值税采用如下方法检查:
查阅企业销售、采购资料往来明细账,及相关合同、协议了解企业是否存在代
物、代理进货物业务。
抽查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明细账,核实企业代货物、代理进货物是否
金,是否于应缴纳增值税的行
抽查大额代货物、代理进货物合同、协议,核实企业代货物、代理进货物是否
合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条;如合,相应的原始凭证和应交税金明细账,
核实企业是否正确缴纳增值税。
3) 税法规定
o《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1993]134 号)
第六条 增值税应税销售额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款和价外
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o《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 (财税[1994]26 号)
货物行,同时具备以下条的,不收增值税,不同时具备以下条的,无论会
规定如核算,均征收增值税。
托方不金;
)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
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如代理进货物则为海关代的增
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销项税 价外费用
1) 自查要点
o检查企业是否将向购货方收取的各种并缴纳增值税的价外费用(例如手续费、补贴
费、返还利润奖励费、约金、运输装卸费等),采用不入账、减费用、人
垫运费或长期挂往来账等手,不计算缴纳增值税。
2) 自查程序
o了解企业所行业点和产品市场供求合分析企业有无加收价外费用的可能,同时
了解行业理部是否要其代收价外费用的情况等。
o审核销售合同,查阅是否有收取价外费用的约定或协议
o检查往来明细账,点检查其他应付款明细账,如存在长期挂账款项,一步审阅有
关原始单据,核实是否价外费用;如果属于,应对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额)科目,核实是否申报纳税。
o检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收入等明细账,如有从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应对照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核实是否申报纳税。
o检查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明细账,如有方发生额或减销售额,应
对照记账凭证,逐笔检查,核实是否存在收取价外费用直接减成本费用,少缴税款。
o审阅销合同,并与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核对,确认是否存在代垫运协议,是否同时
垫运费的个条等,判断垫运费业务是否成立,有无将销售业务人成货物销售
和代垫运费的情况等。
3) 税法规定
o《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1993]134 号)
第六条 增值税应税销售额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款和价外
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o《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法字[1993]38 号)
第十二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金、集资费、返还利润
费、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费、包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
收款项、代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价外收费。但下项目不包括在内:
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托加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同时下条的代垫运费:
费发票开具给货方的;
纳税人将项发票转交给货方的。
凡价外费用,无制度核算,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销项税 销售次品、品、材料边角废料
1) 自查要点
o检查企业是否将销售次品、品、材料边角废料等取得的收入并入应税销售额。
2) 自查程序
o检查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营业收入等科目方相对应的科目,核查销售收入是否申报
销项税额。
o检查生产成本、库存商品、制造费用、理费用等账是否有减记录,并查阅原
始凭证,是否销售次品、品、材料边角废料等取得的收入;如是,核实企业是否
正确计提销项税额。
o结合入产出、企业消定额、等指分析企业次品、品、材料边角废料
数量,与账记载情况相核对;对额较大的,应查明原
3) 税法规定
o《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1993]134 号)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销售货物或修配劳及进货物的单
个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销项税 以旧换新
1) 自查要点
o检查企业采用以旧换新销售方式销售货物时,是否按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认应税销售额。
2) 自查程序
o了解企业是否存在以旧换新业务。
o检查企业的收入明细账和销售原始凭据,核实有无某种货物销售价格显低于正时期的
销售价格异常且无正的,是否实行以旧换新按实际收取的款项计算销售额
成的;如是,是否调增应税销售额。
3) 税法规定
o《国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 (国税发[1993]154 号)
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销项税 本销售
1) 自查要点
o检查企业采用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时,是否应税销售额中减除了还出,成少计应
税销售额。
2) 自查程序
o了解企业是否存在本销售业务。
o检查销售费用、主营业务成本等成本费用明细账的摘要记录,核实有无本销售业务,对照
销售收入进行审核,核实企业是否存在减销售收入的问题;如出直接
销售收入,是否调增应税销售额。
3) 税法规定
o《国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 (国税发[1993]154 号)
纳税人采取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不得销售额中减除还出。
销项税 销售退回和销售折让
1) 自查要点
o检查企业发生销售退回和销售折让是否退回的增值税用发票或者购货方主税务
开具的《企业进货退出及折让证明单》或《开具字增值税用发票通单》,按退
折让金额减原销售额。
o检查企业是否在开具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税务
摘要:

通用税收事项自查指引通用税收事项自查指引.........................................................11增值税...................................................................12营业税..................................................................343消费税..................................................................534城市维护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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