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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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工程建设标准
  【主要内容】五类标准
  
  1.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范围(五类)
  ■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等通用的质量要求
  ■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工程建设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
  ■工程建设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
  ■工程建设通用的信息技术要求
  2.如何区别国标/行标,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
项目 内容
如何区别国标/行标 ■国家标准里有“通用”字样
■行业标准里有“行业专用”字样
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有“重要”的两个字
■推荐性标准没有“重要”的两个字
没有重要的两个字,却是强制性标准的
个特例
■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及验收通用的综合
标准
      1
■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
术要求
  3.官方标准的制订
项目 制订单位 批准或备案单位
强制性国家标准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内容)
·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程序) 报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单位批准
推荐性国家标准 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  
行业标准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报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备案
  ■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 5 年
  ■强制性标准文本应当免费向社会公开,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发布之日起 20
内在全国
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免费公开强制性国家标准。
  4.团体标准
项目 内容
制订主体 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
适用领域 国家支持在重要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等领域利用自主创新
技术制定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适用范围 ·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
·按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
规定(企业标准
同)
·团体标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
·团体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国家鼓励制定高于推荐性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
·鼓励制定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团体标准
  5.企业标准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制订高于推荐性标准要求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国家实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企业应当公开其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企业执行
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的,还应当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
  ■国家鼓励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
  6.各阶段对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督的单位
工程阶段 监督机构
规划阶段 规划审查机关
勘察、设计阶段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
施工阶段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验收阶段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有关部门在处理重大事故时,应当有工程建设标准方面的专家参加。
  ■工程事故报告应当包含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意见。
  7.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检查
项目 内容
监督机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监督方 ·重检查、查、专项检查三种
      2
监督内
·工程技术是否熟悉掌握强制性标准(
·工程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各阶段)
·工程项目采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原料
·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两环节)
·工程项目采用的导则手册件的内容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
方面)
  
节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
  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
  1.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
项目 内容
五方项目
责人
·建设项目负责人
·勘察项目负责人
·设计项目负责人
·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理)
·监理项目负责人(项目监理工程
内容 ·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本单位项目负责人
质量终身责任
·指新建、建、建的五方项目负责人,在工程设计使用年内对工程质量
承担相应责任
·实行承诺后永久性标等制度
  2.何种情况下可追究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的质量责任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
  ■发生投诉报、体性事件、体报道并造恶劣社会影响重工程质量问题
  ■由于勘察、设计或施工原因造在设计使用年内的建筑工程不能正常使
  ■在其它需追究责任规行
  3.对施工单位项目理(五方项目负责人)的追责
项目 内容
项目相关注册执业员的 ·责令停止执业 1 年
成重大质量事故的 ·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 年内不予注册
节特别恶劣的 ·终身予注册
构成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责任
规定 ■处单位罚款5%以上 10%以下罚款
■向社会公布曝光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
  1.总分包的两个合同和三种法律关
项目 内容
包质量
包单位对其所承包的工程向建设单位承担总体质量责任(约定)
包质量
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对其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约定)
包单位应当接受总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总分连带
质量责任
总承包单位与包单位对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包或赔偿损失
,有权依据分包合同对不于自己责任分赔偿一方追偿(法定)
      3
摘要:

    第一节 工程建设标准  【主要内容】五类标准    1.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范围(五类)  ■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等通用的质量要求  ■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工程建设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  ■工程建设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  ■工程建设通用的信息技术要求  2.如何区别国标/行标,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项目内容如何区别国标/行标■国家标准里有“通用”字样■行业标准里有“行业专用”字样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有“重要”的两个字■推荐性标准没有“重要”的两个字没有重要的两个字,却是强制性标准的两个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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