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社工培训考试-我国特定人群的社会政策法规(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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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第一节 我国特定人群的社会政策法规我国特定人群的社会政策法规
三、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及保障方式(三、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及保障方式(请结合初级实务儿童及青少年社会工作进行学习请结合初级实务儿童及青少年社会工作进行学习
1.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
1)生存权
2)发展权
3)受保护权
4)参与权
5)受教育权
参照202010月修正版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2.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方式
1)家庭保护。监护和抚养;关爱与引导;教育培养;民主尊重。
2)学校保护。实施素质教育;关爱与尊重;开展成长教育;确保健康与安全;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实施专门教
育。
3)社会保护。具体方法
4)司法保护。具体方法
新增:政府保护、网络保护
附录: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节选)(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19919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200612
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
补充:
202010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0216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分为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
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九章132条。
我国法律规定年龄未满我国法律规定年龄未满18周岁的公民即为未成年人。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周岁的公民即为未成年人。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全社会都要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全社会都要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
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为未成年人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为未成年人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一章第一章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
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四条第四条 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
(二)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
(三)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
(四)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五)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
(六)保护与教育相结合。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  )的原则
A
.平等保护
B
.个人信息公开
C
.最有利于未成年人
D
.保护与惩罚相结合
【答案】【答案】C
根据最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条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故选C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
(一)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
(二)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
(三)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四)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五)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六)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七)妥善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
(八)依法代理未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九)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
(十)其他应当履行的监护职责。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放任、教唆或者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三)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参与邪教、迷信活动或者接受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等侵害;
(四)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下同)、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
(五)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学、辍学;
(六)放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接触危害或者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图书、报刊、电影、广播电视节目、音像制品、电子出版
物和网络信息等;
(七)放任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八)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从事国家规定以外的劳动;
(九)允许、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十)违法处分、侵吞未成年人的财产或者利用未成年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十一)其他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财产权益或者不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义务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八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
护状态,或者将其交由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适宜的人员临时照护。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生活。
第三章第三章 学校保护学校保护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
严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学校应当保障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开除、变相开除未成年学生。
学校应当对尚未完成义务教育的辍学未成年学生进行登记并劝返复学;劝返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
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
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四十条第四十条 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制度。对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学
摘要:

第一节第一节我国特定人群的社会政策法规我国特定人群的社会政策法规三、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及保障方式(三、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及保障方式(请结合初级实务儿童及青少年社会工作进行学习请结合初级实务儿童及青少年社会工作进行学习))1.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1)生存权2)发展权3)受保护权4)参与权5)受教育权参照2020年10月修正版的《未成年人保护法》。2.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方式1)家庭保护。监护和抚养;关爱与引导;教育培养;民主尊重。2)学校保护。实施素质教育;关爱与尊重;开展成长教育;确保健康与安全;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实施专门教育。3)社会保护。具体方法4)司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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